公示
为充分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家庭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内蒙古自治区拟命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22个城市(区)为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名单附后),中国人民银行土默特左旗支行等个单位为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名单附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镇台格斗村等个村镇为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村镇(名单附后),李少莉、刘军等个家庭为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家庭(名单附后)。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拟命名的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和文明家庭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12月4日—年12月11日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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